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6-2部(审判长 崔恩静)当天推翻了以公职选举法上的虚假事实公开发表罪被起诉的李代表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的一审判决,宣告其无罪。 这是自去年11月15日一审宣判后,时隔131天。 这是李代表正在接受的5件审判中的第一个二审判决。 李代表在宣判后表示:"感谢裁判部基于真相做出正确的判断","希望检方也能反省自己的行为。 事必归正。" 李代表还表示:"在引导这些理所当然的事情上,国家力量消耗殆尽,真是荒唐。"
如果此次判决在大法院得到确定,李代表将保留议员职务,今后参加大选也不会受到制约。 违反选举法事件的大法院宣判法定时限是6月26日。
李代表在2021年大选期间的广播采访中表示"在担任城南市长时期,不知道已故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处长金文基",并出席国政监查时表示"提高柏岘洞用地用途是因为国土交通部的威胁",2022年9月以公职选举法上的虚假事实公开罪被起诉。
一审裁判部认为,李代表的发言中有"出差澳大利亚时没有和金文基打过高尔夫"的有关威胁国土部的发言是虚假的,做出了有罪判决。 但是二审裁判部认为,很难认为金文基高尔夫的发言是谎称没有打高尔夫,照片也不能成为支持高尔夫的证据,因此判其无罪。 白贤洞相关发言是表明意见,不属于虚假事实公开发表。 国土部威胁相关发言虽然也有可能是夸张的表现,但很难断定是虚假的。
案件由检察厅上诉,一直延续到大法院。 但是有人观测说,大法院不是事实审,而是法律审,因此与二审判决相冲突的可能性不大。
国民力量院内代表权成东在法院宣判后表示:"感到非常遗憾","因为公布虚假事实,很多政治家失去了政治生命,对于李代表来说,即使是同样的事件,怎么能宣判无罪呢?"
[姜珉宇记者/徐东哲记者/金明焕记者]